商务部2023年8月14日发布2023年第30号,关于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。该产品归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39074000。该税则号项下双酚A型聚碳酸酯按重量计含量小于99%的产品不在本次被调查产品范围内。
海关总署2023年8月14日公告2023年第98号(关于聚碳酸酯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)
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税则号列39074000项下属于实施反倾销措施范围的聚碳酸酯时,商品编号应填报39074000.10;申报进口税则号列39074000项下的双酚A型聚碳酸酯按重量计含量小于99%的,商品编码应填报39074000.90。
结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公告,39074000最新归类,除了按成分还要看产地,举例如下:
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30号
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cfb/gpmy/202308/20230803432746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