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认产品是否需要许可证
首先需确认出口的钢铁产品是否在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内。自2026年1月1日起,包含钢坯、板材、型材、管材等在内的300个海关编码钢铁产品需凭出口许可证出口。可通过报关税号(HS编码)查询,或咨询当地商务部门、报关行确认。
准备申请材料
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:
《货物出口许可证申请表》(原件,加盖公章);
外贸备案表复印件;
营业执照复印件;
出口合同复印件(正本复印件);
若为代理出口,需提供代理协议;
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(部分情况需提供);
其他可能需要的批文(根据产品类型而定)。
办理电子钥匙(CA证书)
企业需先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(https://ecomp.mofcom.gov.cn)注册并申请电子钥匙,用于身份认证和系统操作。新用户需按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、上传盖章材料,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领取电子钥匙。
线上提交申请
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(https://ecomp.mofcom.gov.cn),插入电子钥匙并输入密码登录。进入“进出口许可证统一管理平台”→“出口许可证”模块,在线填写申请表,如实填写产品信息、出口数量、目的地等内容,并上传申请材料的扫描件,提交申请。
审核与审批
发证机构收到申请后,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和复审。审核内容包括材料完整性、产品是否符合许可证管理范围、合同信息等。若申请材料存在问题,发证机构会通过系统反馈补正要求,企业需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。
领取电子许可证
审核通过后,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出口许可证。企业可在系统中查看许可证信息,并凭许可证号办理报关手续。电子许可证与纸质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需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注意事项:
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,且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;
通常实行“一批一证”制,即一个许可证对应一个口岸的一批货,不可重复使用;
许可证上的品名、数量、收发货人等信息必须与报关单、合同一致,否则可能导致报关受阻或处罚;
若许可证快过期但货物未出口,需提前办理延期手续。